工作基點(以下簡稱基點)是沉降觀測的基準點,應根據工程的沉降施測方案和布網原則的要求建立,而沉降施測方案應根據工程的布局特點、現場的環境條件制訂。依據工作經驗,一般高層建筑物周圍要布設三個基點,且與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間的范圍為宜?;c可利用已有的、穩定性好的埋石點和墻腳水準點,也可以在該區域內基礎穩定、修建時間長的建筑物上設置墻腳水準點。若區域內不具備上述條件,則可按相應要求,選在隱蔽性好且通視良好、確保安全的地方埋設基點。所布設的基點,在未確定其穩定性前,嚴禁使用。因此,每次都要測定基點間的高差,以判定它們之間是否相對穩定,并且基點要定期與遠離建筑物的高等級水準點聯測,以檢核其本身的穩定性。
建筑物沉降觀測
沉降觀測是根據水準基點定期進行水準測量,測量出建筑物上觀測點的高程,從而計算其下沉量。對于高層建筑、深基坑開挖、橋梁和水壩的沉降觀測,通常采用精密水準儀,按國家二等水準測量的要求進行施測,將各觀測點布設成閉合或附合水準路線聯測到水準基點上。
觀測時,應在成像清晰、穩定的時間內進行,同時應盡量不轉站,視線長度應小于50m。前、后視距離應保持相等。在觀測過程中,應根據變形量的大小適當調整觀測周期。
沉降觀測
1 各類沉降觀測的等級和精度要求,應視工程的規模、性質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進行設計而確定。同一測區或同一建筑物隨著沉降量和速度的變化,可以采用不同的觀測精度。
2 布置和埋設沉降觀測點(變形點)時,應考慮觀測方便、易于保存、穩固和美觀。
3 沉降觀測宜采用幾何水準測量方法,也可采用靜力水準測量方法。
4 觀測記錄和成果應清晰完整、準確無誤,并符合本規程9.1節的規定。每一周期觀測完后,可提供周期或階段性成果。整個工程結束后,應提供綜合性成果資料。
5 對于深基礎建筑或高層、超高層建筑,沉降觀測應從基礎施工開始,以獲取基礎和主體荷載的全部沉降量(該建筑的總沉降量)。